>>  中俄资讯网首页   本站导航   关于我们   繁體中文

注册 | 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记住密码          注册新会员
中俄在线论坛——来的都是朋友!中俄外贸 → 俄炼厂直签沥青、天然气凝析油货源:接受人民币国际信用证 到港经中检合格后结算!

  共有903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复制链接

主题:俄炼厂直签沥青、天然气凝析油货源:接受人民币国际信用证 到港经中检合格后结算!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中俄资讯网
  1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中俄资讯网贵宾 帖子:362 积分:3850 威望:0 精华:15 注册:2011-7-25 21:40:28
俄炼厂直签沥青、天然气凝析油货源:接受人民币国际信用证 到港经中检合格后结算!  发帖心情 Post By:2024-11-30 10:05:02 [只看该作者]

郑重提示:中俄资讯网开展的所有大宗商品业务,均不涉及任何前期费用:客户在真正成功交易(指的是货已到港并经中检合格后),主合同未得到实际有效执行之前,我方/卖方不会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前期费用!秉持不成功不收费原则,以此充分表明中俄资讯网渠道能力和信心(仅与直接买方接洽,谢绝所有第3方/居间人无效沟通)。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俄炼厂直签沥青、天然气凝析油货源:

接受人民币国际信用证DCL

到港经中检合格后结算!

-------------------

 

中俄资讯网业务说明:俄罗斯炼厂直签沥青、天然气凝析油货源(该炼厂之前专供欧洲巿场),接受CIF不可撤销、不可转让DLC,到港经中检合格后解付。说明:炼厂直签且返2% PB,接证银行特别安排阿联酋方,可以接美元或是人民币国际信用证DLC(经CIPS系统开人民币信用证,有效规避SWIFT系统)。享受直签价格,优势明显。(同步操作天然气凝析油货源,年单每月可供30万吨)。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沥青指标.jpg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沥青规格:请参考材质单BITUMEN 85/100(特殊专用沥青,不同60/70)
供应量:接受试单5万吨起,年单20万吨/月;
装货港:RU TUAPSE PORT/Владивосток,Vladivostok PORT
到货港:中国主要港口,可按买方指定;
买方条件:需提交公司资质、法人护照、ICPO、开证银行坐标等,包括足额资金证明及往期开国际DLC记录(美金或人民币均可,以表明买方具备支付和开证能力),此条件不可议。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装货港.jpg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操作流程:ICPO+开证记录→SPA→MT700→2% PB→到港CCIC→MT103付款→物权交割
交易流程SOP~
1、买方提交ICPO及开证记录证明及资金证明
2、卖方提供SPA采购合同
3、签完SPA买家开DLC MT700,卖家返2% PB
4、货品到港CCIC检验通过后,买方MT103付款
5、物权交割。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中俄资讯网 国际贸易部.jpg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中俄资讯网
  2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中俄资讯网贵宾 帖子:362 积分:3850 威望:0 精华:15 注册:2011-7-25 21:40:28
  发帖心情 Post By:2024-11-30 10:23:54 [只看该作者]

★中俄资讯网特别提示此业务“只与直接买方负责人接洽”(指的是合同中的买方/结算方即可)。谢绝所有第3方/居间人无效沟通和耗费时间,靠中间传话无法胜任如此重要工作,100%会出问题,更不会有结果,这是我方多年以来的切身感受,无一例外。

另因中间人无意保持信息透明和开放,故意删除联系方式等信息,导致客户无法了解我方基本信息和背景情况,信任也就无从建立,这恰恰是业务失败的主要原因。目前确因精力有限,恕不再接洽任何居间人/第三方业务沟通,请勿扰,谢谢理解!!如果愿意,建议让买方负责人直接与我们接洽,我方会及时向居间人反馈情况和结果并充分考虑居间人收益(拒绝中间加价,恕不配合)。

 

 

请意向采购方先充分了解详细说明和合作条件及要求,确认具备采购条件,进一步明确采购意向后请先提供买方营业执照再接洽,保持100%信息透明和开放,以初步确认采购资质条件和接洽人真实身份,否则谢绝沟通。

关于操作流程、结算条件等关键合作内容在本文资料中已有详细说明,希望买方具备业务经验和判断能力,以进一步提高沟通效率在初洽阶段不再接受除业务资料中已有明确说明的其它非合理和额外要求,在正式进入合同前,不轻易向外释放相关文件资料,请理解,谢谢配合!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中俄资讯网
  3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中俄资讯网贵宾 帖子:362 积分:3850 威望:0 精华:15 注册:2011-7-25 21:40:28
  发帖心情 Post By:2024-11-30 10:25:53 [只看该作者]

请直接买方充分知悉上述说明和相关要求,对操作条件具初步共识,明确采购意向/确认具备采购条件后,可联系13439974168或加微信chinaru-info详谈,欢迎接洽,非诚勿扰

!  

 

                         中俄资讯网

                                    国际贸易部 曹振中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回到顶部

    热点资讯榜

    论坛热帖榜

遵告中俄资讯网广大网友:中俄资讯网对光临本站BBS论坛的所有(包括非注册)网友无保留的开放评论和留言功能,如果您对某一内容感兴趣欲发表自己的原创观点,或愿意分享您的精彩评论,中俄资讯网欢迎您在了解相关规则、净化网络环境的前提下畅所欲言,踊跃发表您的各种精彩评论内容!非常感谢您的贡献和参与!——分享与被分享都是快乐的,中俄资讯网,来的都是朋友!!

版权与免责声明:中俄资讯网所刊载的内容,都是在投入巨大采编成本,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后形成的智力成果,其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俄资讯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欲转载的,必须以可链接形式注明出处: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2、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采编自其它媒体或经推荐后使用,本网转载或采编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3、本站充分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谢谢支持配合!
Copyright © 2009 – 2011 (中俄资讯网 www.chinaru.info 版权所有 中文域名:中俄资讯网.com) 备案号:京ICP备09094555-2 俄联邦注册号:C/R—82191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