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学人员应在抵达学习地点后20日内,持《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登记表》(可通过驻俄罗斯使馆教育处网站www.eduru.org下载)、护照首页复印件按所属领区分别向驻俄使馆教育处(莫斯科)或驻圣彼得堡、叶卡捷琳堡、伊尔库茨克总领馆教育组和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符拉迪沃斯托克领事办公室报到。上述报到材料亦可通过邮寄方式(特快专递)提交。对无故不报到者,报经留基委批准后,取消国家公派留学资格。
2.留学人员应在正式入系后3个月以内登录所属领区“留俄学生网上服务系统”(详见各领区网站)进行注册。留学人员填写相关注册信息后,提交教育处(组)审核。教育处(组)将向留学人员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确认注册信息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即表明网上注册已完成。逾期未进行网上注册者,毕业时不予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留学人员抵达学习地点后,应尽快(一般为第二天)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入学、居住签证等有关手续,与导师或留学单位协商制定留学计划,并主动与当地中国留学生组织取得联系,积极参加该组织的各项活动。留学人员一般应在俄方学校安排的宿舍居住。
4.需在使(领)馆教育处(组)所在城市中转的留学人员,可预先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登记,由教育处(组)协调有关机构提供中转服务,相关费用自理。
5.各使(领)馆领区如下:
—驻俄使馆教育处(莫斯科):除以下州之外的其他省份。
—驻圣彼得堡总领馆教育组:圣彼得堡市、列宁格勒州、摩尔曼斯克州(摩尔曼斯克市)、诺夫哥罗德州(大诺夫哥罗德市)、阿尔汉格尔斯克州(阿尔汉格尔斯克市)、普斯科夫州(普斯科夫市)、卡累利阿共和国(彼得罗扎沃茨克市)
—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教育组: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州(叶卡捷琳堡市)、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市)、新西伯利亚州(新西伯利亚市)、鄂木斯克州(鄂木斯克市)、秋明州(秋明市)、车里雅宾斯克州(车里雅宾斯克市)
—驻伊尔库茨克总领馆教育组:伊尔库茨克州(伊尔库茨克市)、赤塔州(赤塔市)、哈卡斯共和国(阿巴坎市)、布里亚特共和国(乌兰乌德市)、图瓦共和国(克孜勒市)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市)、阿穆尔州(布拉格维申斯克市)、犹太自治州(比罗比詹市)、萨哈林州(南萨哈林斯克市)
—驻符拉迪沃斯托克领事办公室:符拉迪沃斯托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