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人实体在俄罗斯需缴纳的财产税、预提税和增值税
●外国法人实体经由其在俄罗斯境内的常设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该机构的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财产;
●外国法人实体未经由其在俄罗斯境内的常设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该实体在俄境内的不可移动的财产。
财产税的应税价值为应税财产的年平均余值,即原值减折旧。一个在俄罗斯未设常设机构的外国法人实体所拥有的不可移动的财产,或该项不可移动的财产不属于其在俄罗斯的常设机构的,其应税价值为该项财产的存货价值(由政府有关部门决定)而不是其年平均余值。
财产税需按季预交,每季应交额为当年1月1日应税财产的存货价值的四分之一乘以所适用的税率。
预提税
预提税适用于以下来源于俄罗斯的收入:
●股息
●利润或财产分配收入,包括清算收入
●债息,包括利润分享债券和可转股债
●使用费
●出售其资产的50%以上为不可移动的财产且处于俄境内的俄罗斯公司的股票所取得的收入,或出售这类公司的股票所形成的金融工具取得的收入(不包括在境外的证券交易所出售的收入)
●出售在俄罗斯境内的不可移动的财产所取得的收入
●出租或转租在俄罗斯境内(包括海上和空中)使用的财产取得的收入
●国际货运收入,包括货物滞留和其他有关费用收入
●俄罗斯方面的违约人支付的罚款和违约金
●其他相似的收入
预提税的纳税义务与收入方式无关,不管是以实物方式,还是买卖双方进行债务互抵,都不改变这一义务。适用的税率因收入的类型而有所不同。
证券的发行人是有关债息和股息的预提税代扣代缴义务人,在发行人疏于代扣代缴的情况下,该证券的经纪人、资产管理人、名义持有人或其他有关方面负有缴纳的义务。证券的经纪人和资产管理人等,还是外国的法人实体处置该证券时所获资本利得的预提税的扣缴义务人。
增值税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所有的公司以及外国公司的常设机构,个体工商业者和进口商。连续3个月的平均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如低于2百万卢布(约合40万人民币),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交增值税。适用简税制的小企业和统一农业税的企业,如不从事货物进口,也不交增值税。
绝大部分在俄罗斯境内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工程和劳务都适用增值税,即使有的是免费的。大部分进口货物也要交增值税。财产权利的转让和某些自已消费的产品或服务,即使在交纳时利润税未被允许扣除,甚至是自用的建筑工程,也都要交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主要有三个:零税率、10%和18%。
适用零税率的有出口货物,起点与终点均在俄罗斯境外的客运或货运及相关的服务,进出口货物的管道运输及相关服务,过境铁路运输及相关设施和水路运输及相关服务等;适用10%税率的有某类粮食、儿童用品、医用产品和某些书籍和期刊;以上两类以外的货物、工程及劳务均适用18%的税率。
一个纳税义务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冲抵其应付的销项税额,冲抵不了的销项税额才是其应向政府交纳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