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住房协议及其它法律问题(需要知道什么)
一般来讲,外国留学生居住在学校的集体宿舍,个人家里或者租赁房屋,房间等等。
在俄罗斯有很多房屋租赁的提供者。同时也越来越复杂的寻求房屋租赁的解决方案,因为,近年来,租赁合同的欺诈行为越来越多。教育机关的帮助是目前最乐观的方案,但是暂时还不是所有高校都能提供这种帮助。
因此,以上几个建议,希望可以避免陷入不愉快的境况。
1.别着急
首先,有必要回避可疑的廉价被选方案。有句话讲,免费的奶酪只存在于圈套里,每天都有数十自愿者被欺骗。因此在眼下宣布之前必须了解建议和价格。就算是为了避免公开的欺诈。
在俄罗斯不动产市场上的价格是相当高的,特别是在像莫斯科和圣彼德堡这样的城市。必须要知道,根据统计单间的房租费本质上高于套间或多间房屋的租金费用。因此,如果房屋租用的费用得以确定,便可和朋友或是同学商量适当的房源。
2.必须签定民宅租赁合同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包括失窃,租赁房屋的缴费,按照必要的程序签定民宅租赁合同。
根据俄罗斯居住处所的租赁合同法,一方- 民宅的所有者或是支配人(出租方)-有义务给另一方(租赁人)提供有偿的住所的占有和使用,即在其中居住。民宅的租赁合同以书面形式签定。
在签定租赁合同之前需要和住宅的所有者商定一切您居住的细节,并将所达成的一致反应在租赁合同中。
3.与房产中介打交道时要格外留意
就房屋租赁的法律及咨询等相关事宜可以寻求相应的不动产中介或从事办理不动产相关合同的律师事物所的帮助。但是这也有其复杂的一面。在当今的俄罗斯有很多数量的被称为"黑公司"或者简直就可以称得上是骗子。要非常小心的对待虚拟的房源,房产类的出版物以及街道上的小张贴广告。
为争取房产中介寻找房源您必须与其签定单独的合同,合同中指出中介寻找房源或办理和附加租赁合同的服务费用。
较大的中介,像"米埃里不动产","银科姆"或"米安"都要求按月支付自己的中介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和房屋主人正式签定合同并办理保险。
住房组织机构可以同意工作,至少收取租金的70%。代理机构的合作者,首先,不会拒绝这个钱不经过柜台而是直接装进自己的口袋。这种情况可以用每月所付租赁金额的50%说服他。但是这种情况下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提出签定信息咨询服务合同要求支付预付款项的公司应该回避。因为第二天您在签定合同的办公室找不到收取您预付款的公司的概率很高。或者是他电话里通知您的房源已经有主人了。
4.认真阅读所签定的文件
对房屋租赁合同以及任何合同都应该非常认真的对待。
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一般都含有很多专业术语。首先,如果您不明白合同中所使用的术语的意思您请解释清楚,或者替换相同意思的其他您熟悉的词语或短语。
如果您您的俄语不足以理解合同的文本,合同可以由两种语言形成–俄文和您的母语。为此需要联系翻译社。
5.不要不好意思要求出示房产所有权证
根据国际通用的惯例签定房屋出租合同的只有房屋的所有者或法人代表。
为确定是否是房屋所有者的权力必须请出示有权以房屋所有者的身份签定合同的文件(委托协议,代理协议)。
由国家机构的执行机关颁发的国家权力登记证明是所有人权力认证的文件。该证明经过严格审查,具有对持有者以批号和代码的有价证券形式上的保护。
在证明文件中注明下列事项:
颁发证明的国家职能机构名称;
证明颁发的日期;
文件上登记的主要事项;
法律主体的情况 (如房东是自然人,则注明其姓名及父称,出生日期,身份证明文件及其相关内容,常住地址或常驻之地。如果房东是法人则注明全称,纳税号,在国家机构注册登记的日期和地址,在国家法人注册登记管理局注册的证件号码,法人常设管理机构(在无法人常设管理机构时注明其它机构或无需授权可直接行使职权的人)的地址(所在地);
注册对象类别;
对象主体说明,以及其地址(所在地)和借用或者预定的地点;
对象的(附加)限制规定。
在证明的下面部分指出符合统一的国家权力目录中类似的文件的登记的日期和号码。
在共同所有的情况下在证明中指出所有的拥有者并且给所有者一份共同的证明。
在共同部分所有的情况下在证明中指出所有的拥有者并且给每个所有者一份证明。
6.合同条款的注意事项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规定的租赁住宅的条款如下:
租赁对象的阐述。租赁对象仅限于具备居住条件的(住宅,公寓,住宅或公寓的一部分)。最好在合同中,以反映国有房地,然后业主不能要求本不合理的处所。最好在合同中注明房屋的状况,以免业主日后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
居住条件的阐述,包括居住人员名单; 与房东一起居住(如果您租赁一个房间或房屋的一部分); 房东在您所租赁的房屋中出现的次数(如果您租赁一个住宅、房子)。
房租的支付以及支付时间和方式(签署与租赁协议相符的收据或作为支付房租的付款凭证文件)。
房屋地现期维护和大型修护。
租赁合同期限。
如果房东坚持要签署合同条款符合国家制定的租赁条件其中包括依法向国家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