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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在俄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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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俄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帖心情 Post By:2015-6-9 18:33:36 [只看该作者]

关于《在俄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鼓励在俄自费留学人员坚定理想,刻苦学习,掌握新知,增强本领,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悉掌握俄语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2014年教育部批准专门设立了留俄优秀毕业生奖学金项目,即《在俄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将资助在俄获得金质奖章的高中应届毕业生、获优秀(红皮)毕业证书的应届大学本科、专家和硕士毕业生,以及在俄国家级(全俄或国际)大赛获得优胜名次的优秀自费留学生,在俄高水平院校(机构)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现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制定的《在俄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予以公布。

 

 

    请见二楼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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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5-6-9 18:34:58 [只看该作者]

为深化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各领域的合作,扩大国家公派赴俄留学规模,优化选派结构,提高选派层次,培养一批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俄语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将资助在俄获得金质奖章、优秀毕业证书(Диплом с отличием)及在俄国家级(全俄或国际)大赛获得优胜名次的优秀自费留学生,在俄高水平院校(机构)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


一、选派规模
不超过 100 人/年。


二、选派类别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选拔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驻俄使馆教育处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三、资助方式
提供在俄学习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学费由学生自理。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1.俄罗斯高级中学、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并毕业的自费留学人员。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3.已取得俄高水平院校(机构)入学通知书。


(二)类别条件1.本科生:应届高中毕业生,且获得金质奖章。2.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优秀毕业证书(Диплом с отличием)。3.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取得俄专家学位,且获得优秀毕业证书(Диплом с отличием)。4.全俄或国际大赛获奖人员:应届高中、本科、硕士毕业生或取得俄专家学位,所参加大赛的水平及层次需经国内组织的专家确认。


五、申请办法
(一)申请时间及方式1. 每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10 日,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并向驻俄罗斯使馆教育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2. 10 月 11 日至 10 月 20 日,驻俄罗斯使馆教育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并将使馆推荐意见、推荐人选名单传真至国家留学基金委。3. 10 月 21 日至 10 月 31 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发放录取通知。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除网上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邀请信复印件及翻译件。2.有效护照复印件。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翻译件。4.全俄或国际大赛邀请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翻译件。申请人需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上述申请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册)后,提交驻俄使馆教育处,供审核及存档用。驻俄使馆教育处审核后网上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审核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教育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录取。对获得金质奖章、优秀毕业证书(Диплом с отличием)人员,经审核合格者直接录取。对全俄或国际大赛获奖人员在组织专家对所参加大赛的水平及层次确认后进行审核录取。


七、派出与管理
1.留学人员须回国办理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及派出手续,回国国际旅费由本人自理。自国内赴俄罗斯的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由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在办理派出手续时购买。2.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俄罗斯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俄罗斯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3.留学人员在俄留学期间,应遵守俄罗斯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及驻俄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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