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收费制度,周广俊律师在提供律师服务时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收费原则
在遵守国家有关律师收费规定的前提下,律师收费标准以计时收费为主,计件收费为辅,具体收费标准或者数额根据委托事项的难易程度和所需工作时间协商,并在委托合同中确认。
计时收费
周广俊律师的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工作小时300欧元。
选择计时收费时,按照上述小时收费标准,客户预付部分律师服务费,最后根据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工作时间,最终结算客户应当支付的律师服务费数额。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等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如暂无政府指导价,则协商确定。
计时收费原则适用于周广俊律师提供的所有法律服务。
计件收费
在上述计时收费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客户的具体委托事项情况和预计所需工作时间,确定客户应当支付的律师服务费数额,由客户一次性支付。
办案支出
代客户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律师异地办案的差旅费及国家明确规定或者委托合同约定由当事人承担的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应当由客户根据实际支出需要另行承担。
收费程序
所有律师服务费均由客户直接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并由事务所出具律师服务费发票,而客户承担的办案支出由客户与律师事务所结算,由事务所提供收据或者实际收费单位的有效收费凭证。
特别说明
1、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决不构成周广俊律师或者北京市信达律师事务所对任何人士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承诺,具体收费标准或者数额必须以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2、关于律师服务收费其他的未尽事宜,参考《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规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