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俄罗斯规定携带总额一万美元以下出入境时无需进行海关申报
- 2011-4-26 11:06:49 字数:348 中俄资讯网(莫斯科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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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资讯网莫斯科编发,俄罗斯国家杜马批准了《关于批准自然人携带现金和(或)货币工具通过关税同盟海关边境规则条约》法案。
该条约于2010年7月5日签署,旨在建立现金和(或)货币工具通过关税同盟海关边境的统一规则。
文件规定:
现金和(或)旅行支票在其一次性携带入境(出境)总额等于或是不超过1万美元时,无需进行海关申报;
需要进行海关申报的是携带入境(出境)的现金和(或)旅行支票总额超过1万美元,以及货币工具,申报途径是递交旅客报关单。
为了确保防止通过犯罪渠道所得的收入合法化(洗钱),和为了防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设定了补充资料目录,并在旅客报关单中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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