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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俄海关总署针对俄中边境货物违法现象加强监督措施
  • 2010-12-23    字数:1709        俄罗斯之声
  •       日前据俄罗斯《莫斯科共青团员报》报道,在首都的伊兹玛依拉夫斯基商场,没收了大批中国假冒商品。这批带有俄罗斯奥运代表队标志的运动服被隐藏在铁质集装箱的暗格里,而这些标志的合法所有人是俄罗斯《波斯科迪奇列吉》设计公司。对于扮成批发商出现在集装箱的执法人员,货主没有出示任何有关货物的文件。

          一般来说,这只是个普通的案件,但是令人不愉快而且又不得不承认的是,在俄罗斯经常发现中国生产的走私和假冒商品。这是非法的贸易流动,尤其还涉及到俄罗斯的木材,它们相反被运往中国。因此,在两国海关的统计数字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某些年份达到20-30亿美元。

          近来,这种“黑商品”越来越少,这也是俄罗斯当局在恢复海关秩序中采取措施的结果。从2010年元月开始,俄罗斯海关加强了对来自中国商品的检查,同时还加大了对其商品海关价值的监督。海关价值指的是作为计算关税时的基础价格指数。但这些措施并不是总能得到商人的理解,尤其是中国的出口商对此表示不满,他们认为对其货物的检查比对从其他国家出口俄罗斯的商品更为频繁和挑剔,提出无罪推定又该如何解释呢?

           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署长达波勒科夫在中国被要求解释时说,目前的状况没有什么特殊之处,现在其实是正常情况,却被认为是采取了严厉的措施。没有所谓的严厉措施,只不过是海关人员准确地按照规章来工作,使一切正常化而已。这种情况下谈论无罪推定是不正确的,因为海关人员完全不应当相信或者不相信谁说的话。他必须了解货物相应的文件和单据。如果海关人员对什么有所怀疑,或者认为文件不足,那么就必须向货主通报情况并给出时间让货主来整理文件。

          众所周知,随附货物的文件都是用于计算关税的主要指标。文件中标明了货物购买时的价格。海关检查人员有可能不认同其中的数据,认为它们不符合实际情况。简单地说,就是价格过低。但是如果文件齐备,就减少了检查人员重新修订海关价值的依据。当文件缺少或者文件中记载有虚假信息,那么就不得不对跨国的货物进行彻底的检查。这也是任何一个国家海关检查人员的工作指导原则。

          据达波勒科夫讲,大多数违法行为的特点,是涉及到企图将低报价的中国产品运送到俄罗斯。署长引用了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驻北京代表处一项决定的内容,这些文件表明,在10份报关单的复印件中有7-9份是有造假的。它们是由中国的发货人填写,并似乎是由中国海关给予办理的。署长强调说:“我指的是,那些按照我们要求的报关单已经由中国的同行们审查过。

          达波勒科夫还说,并非单纯是由于大量的中国货主违规而造成俄罗斯海关人员加强了对从中国进口商品的检查,另一个原因是涉及到来自中国商品的特点,其结构中包括了最广泛范围的消费商品。商人们选择了在《节省》关税上大显身手,所以俄罗斯海关人员对中国商品采取所谓的《严酷措施》是有其根据的。

          最后,我们还想来回答一个许多在俄罗斯拥有合作伙伴的中国商人所关心的问题。2010年7月1日,开始实行了新的海关规则,涉及到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之间签订的有关建立海关联盟的协议,这将给外贸经济的参与者,包括中国带来什么变化?

          建立独联体三国海关联盟,首要的目的是简化海关行政手续,也就是说,要消除官僚作风的壁垒。主要的新规定是,进入任何一个海关联盟参与国国内市场的外国商品,现在可以自由出入海关联盟的所有参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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