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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与实务:如何防范出口贸易纠纷风险构筑贸易风险防护墙
  • 2011-9-5 10:02:36    字数:4727    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    进出口经理人 文/王平
  •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部分国外买家资信状况恶化,付款意愿降低,经常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借口拖延付款、拒收货物甚至逃避债务,中国信保受理的贸易纠纷案件数量和金额不断增加。同时,由于部分出口商在合同签订合同环节有失严谨,合同履行过程不够规范,导致自己在欠款追讨工作中陷入被动局面。中国信保的专家对中国出口商应对和解决“货物质量争议”问题的成功经验,总结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建议,希望对广大出口商有所帮助。

    在下列案例中,国外买方均以中国出口商的产品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瑕疵为由拖欠货款、要求给予折扣或拒绝接受货物。三家中国出口商均在中国信保投保,向中国信保报损、委托介入调查追讨,并在中国信保的帮助下有力减损,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例一:中国出口商甲于2009年初向意大利买方A出口货值约140万欧元的高科技产品。买方A收货后,以产品存在质量瑕疵为由拒付全部货款。

    经中国信保调查,买方A虽然主张甲出口的产品存在质量瑕疵,但始终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的书面证据材料。甲向中国信保提供的SGS出具的检测报告也证明相关产品在出口前已通过电磁检测,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合同约定产品质量以SGS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此外,为了避免可能与买方发生的贸易纠纷,甲在与A公司签署的贸易合同中还明确约定了如下条款:“买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面对贸易合同上的“白纸黑字”、出口商甲提出的抗辩理由及证据材料,买方A再也无法找到赖账的其他借口,只能承认拖欠货款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在中国信保和被保险人的双重压力下,买方A很快出具了分期还款计划。

    案例分析:本案中,甲根据贸易合同约定,在出运前取得了由SGS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货款,迫使买方最终承认债务,并出具分期还款协议。

    案例二:中国出口商乙于2009年向德国买方B出口货值约100万欧元的服装。买方B收货后,提出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乙给予折扣。

    经中国信保介入追讨,买方B称乙公司出口的服装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提供了仓库验货照片等书面证据材料。乙公司随即派员前往德国仓库进行查验,发现部分服装确实存在脱扣现象,但尚可补救。对问题服装数量及脱扣严重程度进行详细统计、评估后,贸易双方经协商一致,最终签署了书面和解协议,要点如下:“在乙公司同意给予买方20万欧元降价折扣的前提下,买方B承诺在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80万欧元。”和解协议签署后,为避免买方态度反复,影响未来追偿效果,乙公司根据中国信保的建议,在德国当地对和解协议办理了公证手续。和解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日届至后,虽中国信保及乙公司屡次催促,买方B始终未履行80万欧元的付款义务,又以服装在当地市场销售状况不佳为由,要求乙公司再次降价10万欧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乙公司在中国信保的协助下,在德国当地法院对B公司提起了诉讼程序,并通过简易程序对经过公证程序的和解协议申请执行。200910月,乙公司获得胜诉判决,德国当地法院支持了乙公司的诉讼请求80万欧元,买方B不得不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向乙公司支付了货款。

    案例分析:本案中,乙公司尊重客观事实,积极应对和解决货物质量问题,并根据中国信保建议及时采取了有效的债权保障和诉讼减损措施,最大限度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三:中国出口商丙于2009年向西班牙买方C出口9票价值90万欧元的蜂蜜。货物到港后,买方C仅提取前2票货物,并以丙出口的产品未通过某项检测标准、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提取剩余7票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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