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本站导航   关于我们   繁體中文

注册 | 登录

今日推荐 >>    

  1. 您的位置:中俄资讯网  >  华人华商  >  正文

    字体大小:    

  • 中俄博览会 无限憧憬与期待
  • 2016-4-27 6:35:16    字数:1612    中俄资讯网摘编    来源:黑龙江日报
  •   2015年10月12日,第二届中俄博览会在哈尔滨隆重开幕。同一天,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的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法案正式生效。这不是巧合,而是契合,是中俄两个友好大国之间在合作共赢基础上的携手并进。表明俄政府“提速”远东开发的决心,也展示了中俄远东合作的美好愿景。

      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提出之后,沿线各国翕然响应。中蒙俄更是形成了难得的联动效应。

      俄罗斯实施了远东大开发、建设远东自由港、快速发展区建设等一系列的远东开发政策。2014年年底,俄罗斯推出远东跨越式发展战略,确定在远东建设14个跨越式开发区,提出了《俄罗斯远东地区土地免费配发法案》,每位俄罗斯公民均可在远东地区免费租赁1公顷土地,租期5年,期满后可获得土地所有权。2015年5月,中俄两国元首签署了《中俄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这是中俄关系站上新的历史起点的一个重要标志。

      蒙古国为了充分利用与中俄两个邻国合作的机遇,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在2014年提出“草原之路”发展建议,目的是打通连接中俄的铁路通道、连接亚欧的公路通道、出口中国的电力通道、经由蒙古国的石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等五个基础设施通道。通过“草原之路”可为中俄提供相对运输距离短、运输时间少、运输成本低的过境运输通道,同时从中受益。

      发展,时不我待。在中国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的半个月之后,省委省政府就出台了《“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规划》。进一步确定了“龙江丝路带”的基本原则:准确定位、互利共赢;铁路为主、立体联通;以贸兴业、全面发展;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搭上国家新一轮扩大开放的班车,并与俄罗斯实施的远东大开发、蒙古国的“草原之路”契合在一起,“龙江丝路带”建设,为破解龙江发展难题,推动外向型经济升级,打开了全新路径。

      起步于26年前,以“哈洽会”为前身,承袭着历史的荣光,于2014年盛装登场。

      这,就是中国-俄罗斯博览会。

      经贸需要运输,交流需要载体,互动需要平台。建设“龙江丝路带”,就是要建设一个与世界互联互通的大通道、大平台

      这是一个推动中俄全面合作的平台。

      这是一个中俄产业有效对接的平台。

      这是一个深度开放面向世界的平台。

      对接中俄两国“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与远东及东西伯利亚经济发展战略;对接自贸区与远东跨越式发展区和自由港——三大“对接”,擎起国家战略。

      政要聚首、政策发布、经贸洽谈、企业对接、信息汇集、智慧碰撞……展现无数精彩、聚合诸多亮点、提供无限可能,她呈现出了一个“丝路带”上蓬勃发展的黑龙江。

      “一带一路”开启了一扇沿线国家和平合作、互利共赢的机遇之窗,由哈洽会升级而来的中俄博览会当之无愧成为中俄两国企业通向世界的“黑龙江通道”。

      边陲变前沿,是一场华丽的转身,转身之间,一切都在改变。中国向北的“窗口”黑龙江,因开放而生机勃勃,魅力倍增。

      “重点推进航天、核能、民用航空、跨境运输等领域战略性大项目合作,争取取得新的合作成果!”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与俄罗斯副总理罗戈津通过中俄博览会发声。

      深化、深入、深度。

      中俄博览会这个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平台,吸引了越来越大的“朋友圈”。韩国、日本、泰国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企业和机构参展占参展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强,展会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

      一张张订单,一份份美誉,绿色食品、旅游、文化产业等的营销力因博览会而得到提升,世界看到了一个人气升腾的黑龙江。

      今年7月,第三届中俄博览会将首次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隆重启幕,让人无限憧憬和期待。

        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  点击浏览今日全部新闻 >>

  • >> 点击进入新闻中心 体验更多精彩 >>
  1. —— 浏 览 今 日 更 多 新 闻 ————

版权与免责声明:欢迎转载中俄资讯网内容,本站内容都是在投入巨大采编成本,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后形成的智力成果,其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俄资讯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欲转载的,请注明出处: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2、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采编自其它媒体或经推荐后使用,本网转载或采编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3、本站充分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谢谢支持配合!
Copyright·2009–2021 (中俄资讯网 www.chinaru.info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9042334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beian.miit.gov.cn 俄联邦注册号:C/R—82191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