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本站导航   关于我们   繁體中文

注册 | 登录

今日推荐 >>    

  1. 您的位置:中俄资讯网  >  中俄时政要闻  >  高端论坛  >  正文

    字体大小:    

  • 美苏舰艇在核条件背景下如何应对核攻击!
  • 2011-7-28 9:29:05    字数:2751    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    兵器知识
  •   进攻时的核防护

      舰艇在进攻时,通常交替使用常规武器与核武器实施火力准备。舰艇主力应编入第一梯队,充分利用火力准备效果发动进攻,扩大战果。美军在演习中表明,在核突击之后,先头舰艇分队应该先于主力编队行动,可以最大限度利用核突击后效,消灭残存的敌海军编队,特别是摧毁敌核、生、化武器,而且还要搜索、引诱、阻击、包围最后消灭敌军残留的舰艇。

      但在核爆区作战的海军编队以歼敌有生力量为首要目标,原则上不占领有残余辐射的海区。

      由于核火力的威力,海军编队可以在兵力不占优势,甚至劣势的情况下发起进攻。因为遭到核突击的目标海区基本已丧失了整体作战能力,而处于分散、混乱的状态。这时海军编队统一协调的行动,完全可以打垮数量众多的敌海军部队。

      伪装是核生化条件下作战减少或避免敌核生化袭击的有效措施,因此海军舰艇编队应采取多种伪装方法。伪装应全面、严密、完善、连续不断地实施,并使之具有多种性能,符合战术技术要求,使敌难以选定核生化武器袭击目标。指挥员在组织伪装时应明确伪装任务、措施和纪律,实施佯动的时机和方法,不断进行反核机动也是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在核海域作战时,分队指挥员应严格控制分队人员所受照射剂量,应检查并记录剂量仪的读数,监督正确的佩带和使用剂量仪。所受照射剂量超过规定值的分队应换班,在爆区海域以外执行任务。经过美/俄等多国军队多次爆区海域实战演习证明,只要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控制照射剂量,辐射对进入爆区海域作战人员的健康没有影响。

      其它防护

      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目前世界各国海军装备的大部分现役舰艇都可以直接用于核条件下作战。但各国海军为了更好地进行核污染海域作战,在战时依然根据任务的特点,对参加作战的各型舰艇进行防核生化的各种现代化改装。主要防护措施归纳如下。

      舰艇外的防护措施:对于舰艇外部的各种配件,各种附加武器、装备、天线等要部进行加固,否则很容易被强大的核冲击掀掉。

      乘员的防护:舰艇具有得天独厚的密封船体,对核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光辐射、贯穿辐射和放射性尘染以及生物毒剂和化学战剂有良好的防护作用,能防止或减轻核生化武器对乘员伤害和对机件的破坏。

      按照结构形式,三防装置可分为超压式、个体式和混合式三类。

      超压式三防装置通常也称作集体式三防装置,主要由核辐射告警器、毒剂告警器、控制机构、关闭机构、滤毒通风装置和密封件组成。舰艇船体也是密封件的组成部分。当舰艇遭到核生化武器袭击时,告警器告警,控制机构迅速关闭舰艇各种舷窗等,并使滤毒通风装置开始工作。舰外的染毒空气经净化后进入舰内,供乘员呼吸,同时在舰内形成一定程度的超大气压的压力,一般称作超压,以阻止舰外污染空气从舰艇缝隙进入舰内。装有超压式三防装置的舰艇,其乘员不需佩戴个人防护器具,对操作没有影响,但对舰艇的密封性要求较高。

      个体式三防装置与超压式三防装置相比,没有关闭机构,但增加了面罩及导气管等设备。面罩通过导气管与公用滤毒通风装置相连,需要时乘员佩戴防毒面罩即可。这种三防装置对舰艇的密封性无特殊要求,缺点是舰内会被污染,且乘员佩戴面罩会影响操作。在70年代之前,舰艇上防核生化基本都是个体式三防装置。

      混合式三防装置是超压式和个人式的结合体,通常以超压式工作状态工作,当舰艇密封性遭到破坏时,乘员戴上面罩转入个人防护状态。目前最新的舰艇都是混合式三防装置,效果比较理想。

        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  点击浏览今日全部新闻 >>

  • >> 点击进入新闻中心 体验更多精彩 >>
  1. —— 浏 览 今 日 更 多 新 闻 ————

版权与免责声明:欢迎转载中俄资讯网内容,本站内容都是在投入巨大采编成本,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后形成的智力成果,其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俄资讯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欲转载的,请注明出处: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2、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采编自其它媒体或经推荐后使用,本网转载或采编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3、本站充分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谢谢支持配合!
Copyright·2009–2021 (中俄资讯网 www.chinaru.info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9042334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beian.miit.gov.cn 俄联邦注册号:C/R—82191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