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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俄罗斯将完善教育文凭学位文凭和职称证明文件的认可程序
  • 2011-12-6 11:24:20    字数:650    中俄资讯网(莫斯科编发)    
  •     中俄资讯网莫斯科编发:俄罗斯联邦总统梅德韦杰夫签署“关于对俄罗斯联邦部分法规进行修改、完善教育文凭、学位文凭和职称证明文件的认可程序”联邦法。

      法律规定,受相关国际条约约束的外国教育文凭和(或)职业技能证书,以及由外国教育机构发放的教育证书,这些外国教育机构的名单将由俄罗斯联邦政府确定,将无需任何额外程序在俄罗斯联邦境内获得承认。

      在某种情况下,外国教育文凭和(或)职业技能证书的认可,将由负有教育稽查和监督职能的联邦执行权力机关,根据公民以书面形式或是以电子文件形式递交的申请、并在技术鉴定基础上进行,技术鉴定是为了评估教育和(或)职业技能水平,确定在文凭发放国授予外国教育文凭和(或)职业技能证书持有人的高等学校和(或)职业教育权,与在俄罗斯联邦授予相应教育和(或)职业技能证书权的同等价值。

      此外,法律还明确了外国学位证书和职称证明文件在俄罗斯联邦境内认可之规则,拟对在外国取得的学位和(或)职称给予正式确认,以保障这种文凭(证书)持有人在俄罗斯联邦从事教育和(或)职业教育活动。这一规则与外国教育文凭和(或)职业技能证书认可程序大体一致。

      上述文凭(证书)在俄罗斯联邦境内认可程序的信息保障将由国家信息中心负责,信息中心的职能将由俄罗斯联邦政府授权机构履行。

      据克里姆林宫新闻局宣布,此项联邦法律于2011年11月17日由国家杜马通过,并于2011年11月29日获联邦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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