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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俄罗斯规定:公民权益遭侵犯警察月内需道歉
  • 2012-7-25 8:36:16    字数:412    中俄资讯网综合报道    
  • 饱受争议的俄罗斯警察

        中俄资讯网莫斯科编发:据俄新社报道,俄罗斯内务部日前宣布了一项命令草案,并希望社会各界对此进行鉴定。根据该草案规定,若公民权益遭到警察侵犯,那么自事实确定之日起一个月内,警察应该向当事人致歉。

        按照草案作者提议的致歉程序,内务部工作人员们将按照受委屈者的意愿,到该名公民居住地、工作地或者学习地向其致歉。

        文件中指出,有过失的警察或其直属上司应向权益或自由遭到侵犯的公民致歉。如果公民权益遭到侵犯的事实得到认定,且在法院判决行为违法或者失职的情况下,警察应承认自己的过失。

        草案说明中介绍说,“命令草案的制定是根据执行‘警察法’的要求”,而这一法律是俄内务部在改革框架下通过的,自2011年3月1日起已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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