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本站导航   关于我们   繁體中文

注册 | 登录

今日推荐 >>    

  1. 您的位置:中俄资讯网  >  中俄时政要闻  >  高端论坛  >  正文

    字体大小:    

  • 苏联民主化改革与苏联解体和苏共的失败
  • 2011-8-10 6:50:45    字数:4370    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    瞭望
  • 2011年正值苏联解体、苏共垮台20周年。20年前的苏东国家剧变给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带来了严重挫折,改变了世界政治版图。历史表明,苏联解体是苏共后期丧失党魂、蜕化变质的结果。而戈尔巴乔夫盲目的政治改组和匆忙的民主化正是这一过程的加速器和导火索。

    2009年,美国苏联历史问题专家、戈尔巴乔夫改革的拥趸者史蒂夫·科恩:在《苏联的宿命与失去的抉择:从斯大林主义到冷战》一书中写道,戈尔巴乔夫在苏联进行的“民主化改革”,最终导致了国家解体和政权的瓦解。

    政治道路:改革还是改向?

    十月革命胜利后,新生的苏维埃社会主义政权自建立之日起就引起西方帝国主义的强烈仇恨,遭到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疯狂破坏和捣乱。此后50多年,西方阵营除保持强大的军事压力外,更选中了“和平演变”作为与苏联进行政治和思想较量的手段。

    冷战以后,西方国家积极利用“民主、人权”等借口,将其视为攻击苏联政治制度的有效砝码和利器,先后成立各种形式的民主基金会,在苏东阵营寻找政治代理人。美国“全国争取民主基金会”旗下的刊物——《民主杂志》两主编之一、政治学家拉里·戴蒙德曾毫不掩饰地说,美国和西方国家在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推行“人权”和“民主化”,就是要改变这些国家的政治制度。

    上世纪60年代以后,苏联政治领导人逐渐失去了政治信仰,理想信念开始动摇,最后落入了西方国家设下的“民主、人权”等政治圈套。戈尔巴乔夫自己承认,他早就不相信科学社会主义的生命力,因此在上任后便企图用“西欧式的社会民主思想”来改造苏共。他写道:“1988年我们意识到,必须对制度本身进行根本改革。由此进入了内容丰富的第二阶段的改革,这应立足于另一些意识形态观点,其基础就是社会民主思想。”上任后不久,戈尔巴乔夫便提出“公开性、民主化、改造”等口号,力图通过在苏联内部的“民主化”配合向西方退让、妥协的外交“新思维”。

    1983年,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考察几个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后得出这样的结论:苏东共产党人已经失去信仰。时任美国驻苏联大使、著名的苏联通小杰克·F.马特洛克、美国政治家布热津斯基等人也洞若观火。布热津斯基在1989年写道:戈尔巴乔夫在改革过程中已逐渐走上了修正主义道路他不仅要改变苏联的经济结构,还要修改苏联制度的思想基础,甚至要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苏联的政治程序在克里姆林宫出现一位修正主义的总书记所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世界共产主义就会有瓦解的危险有朝一日,苏共要丧失对社会的垄断控制,苏维埃联盟随时可能解体。

    苏共后期主要领导人放弃自己的政治信仰,否定苏共历史,这对于一个无产阶级政党来讲,无异于是“思想自杀”行为。在短短的6年左右的时间里,这股打着“民主、人道”旗号的政治思潮不仅使得苏联改革误入歧途,而且葬送了74年的苏联社会主义事业,埋葬了国际共运中最具影响力的、有着90年历史的苏联共产党。

    苏共领导:坚持还是放弃?

    苏共是苏维埃政权和政治体系的根本和核心,苏联大厦维系在苏共这一重要的政治支柱上。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先削弱、后放弃苏共的领导地位。5年左右的时间里,苏共遭受了被改革——被削弱——被边缘——被分化——被抛弃的悲惨命运。失去了苏共也就没有了苏联。

    思想上削弱。改革初期,苏联和改革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苏共。但在戈尔巴乔夫倡导的“民主化”和“公开性”思潮冲击下,苏共开始逐渐丧失引导改革和国家发展的能力,在政治生活中逐渐被边缘化。

    原俄共领导人波洛兹科夫反思道:“改革一开始就出现重大失误,夸大了党内、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中保守主义的危险性,拼命攻击党,人为地培植反对派。本应从党抓起,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改革的有力工具,本应用加强组织性来促进民主化,可是戈尔巴乔夫却背道而驰,这个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 >> 点击进入新闻中心 体验更多精彩 >>
  1. —— 浏 览 今 日 更 多 新 闻 ————

版权与免责声明:欢迎转载中俄资讯网内容,本站内容都是在投入巨大采编成本,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后形成的智力成果,其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俄资讯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欲转载的,请注明出处: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2、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采编自其它媒体或经推荐后使用,本网转载或采编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3、本站充分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谢谢支持配合!
Copyright·2009–2021 (中俄资讯网 www.chinaru.info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9042334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beian.miit.gov.cn 俄联邦注册号:C/R—82191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