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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对俄农业开发合作现状特点、主要企业、存在问题和对策分析
  • 2020-5-14 10:09:20    字数:4962    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    作者:张磊 姜峰
  •     中俄资讯网编者按:近年来,中国与俄罗斯在农业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深化,合作的规模不断扩大。吉林省同俄远东地区的农业合作是双方经济发展的共同需求,双方的农业合作从早期的中国农民自发到俄罗斯租种土地,发展到以中国企业参与农业合作为主,吉林省同俄罗斯远东地区的农业合作越来越成熟,但仍存在一些短期难以克服的困难。基于此,以吉林省民营企业对俄农业开发合作研究为视角,提出双方农业合作的对策建议。作者:张磊 姜峰

    中俄资讯网资料图

        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中俄农业合作的领域不断拓展,尤其在俄罗斯受到欧美等西方国家经济制裁之后,俄罗斯加大了农业扶持力度,扩大了农业出口,中俄农业合作不断深化。吉林省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的经贸往来十分密切,在俄罗斯注册的企业达到174家,投资额达24.4亿美元。近几年,吉林省重视对俄农业合作,在农业、畜牧综合体、食品生产和储存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近两年,吉林省企业在远东地区投资了10余个大中型项目,其中包括木材加工和农业等。未来,在诸如育种、创新交流、农业机械生产和畜牧业等方面,吉林省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具有巨大的合作潜力。吉林省民营企业日益成为参与吉林省对俄农业开发合作的主体,对其参与对俄远东地区开发合作情况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吉林省对俄远东地区农业开发合作是双方共同的需求

        (一)中国对俄农业开发合作的总体情况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国企业或个人开始到俄罗斯开展农业开发合作项目,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论涉及哪个领域,大多数情况农业合作项目都无疾而终。可以说,中俄农业合作的前期情况并不乐观。由于种种原因,农业合作的规模小,中国对俄农业合作的主体以个体、小规模公司为主。2015年,俄罗斯《独立报》刊登文章指出,中国企业租种俄罗斯外贝加尔边疆区土地49年,中国方面希望俄罗斯简化中方赴俄劳务人员签证方面的手续,方便他们长期、大规模地在俄从事生产活动,使双方农业合作具有持续性。这则新闻在俄罗斯引起轩然大波,俄罗斯社会一直有一种负面的担心,这种担心影响着双方合作的进程。近几年,随着中俄关系的不断升温,中俄的农业合作越来越密切,对俄农业开发合作的主体也在转变,由原来的个体农民转变成一些民营企业,而这种主体的转变也使中国企业对俄农业开发合作越来越规范化、规模化。

        (二)农业开发合作是吉林省与俄远东地区的共同需求

        吉林省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是农业大省,开展对俄农业开发合作具有很大的优势。尤其是近些年,中国粮食进口量增多,吉林省企业赴俄远东地区发展农业开发合作,不仅有利于全省粮食需求,还有利于扩展吉林省同俄远东地区的经贸往来。俄罗斯远东地区开放土地使用吸引外国投资,这一地区空地、荒地多,近年来人口不断外流,青壮年劳动力严重缺乏,大面积的土地没有更好地被利用。为开发这些土地,同时满足当地的农产品需求,俄罗斯开始出台了新的土地政策。2002年,俄罗斯出台《农用土地流通法》,外国人不得购买土地,但可租用,租期最长49年。近些年,俄罗斯远东地区转变原有军事用地的使用方式。2018年8月,俄罗斯远东为吸引投资,计划向国内外投资人出租100万公顷远东土地。

        二、吉林省对俄远东地区农业开发合作现状和特点

        (一)吉林省对俄远东地区农业开发合作的现状

        吉林省对俄远东地区的农业合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最初大多由各地农民自发组织,这种自发组织的对俄租种活动,因农民对俄罗斯国情缺乏了解,很难形成系统的、规模化的农业活动。随着中俄两国开始重视农业合作,渐渐地由政府组织、企业开发、农民参与,形成了有组织、多领域、全方位的发展格局。为了保证粮食安全,吉林省发挥农业产业优势,加强对俄远东经贸合作,政府组织对接、企业参与的对俄农业合作规模不断扩大。

        (二)吉林省对俄远东地区农业合作的特点

        1.规模不断扩大

        吉林省开展对俄农业合作初期,政府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吉林省委、省政府重视同俄方的农业合作。随着合作的进一步开展,由政府主导、企业积极参与的合作不断增多,吉粮集团、吉林省海外农业投资集团等优秀的吉林省大型农业企业开始到俄远东地区进行农业投资开发合作。牵头作用下,近年来,吉林省參与俄远东农业合作的企业不断增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到2016年,吉林省对俄开发企业达到26家之多。目前,吉林省有备案的在俄企业有129家,中方投资22.64亿美元。

        2.领域不断拓宽

        以前,吉林省民营企业到俄罗斯远东地区主要以租种土地的方式种植大豆、蔬菜等农作物。随着吉林省同俄罗斯远东地区经贸合作的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合作项目不断拓展,目前主要以粮食作物为主,吉林省的特色人参种植也在俄罗斯扎根,同时大棚蔬菜生产、畜牧养殖、粮食加工等项目也开展起来。合作项目的增多,对仓储、运输有了新的要求,物流方面也进一步得到完善和改进。

        3.农产品返销增多

        以往吉林民营企业在俄种植农产品由于受到俄海关检验、检疫政策的影响,返销国内的农产品数量和种类有限,2018年11月,中俄两国在北京正式签署《关于中俄乳品双向贸易的兽医和公共卫生条件议定书》。2019年4月,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76号公告,根据中国和俄罗斯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俄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关于俄罗斯和中国进出口冷冻禽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准予符合《中俄进出口禽肉检验检疫要求》的中国及俄罗斯禽肉相互开展贸易[1]。中俄政府间合作协议的签订,促进了吉林省对俄农业合作企业农牧产品的返销,这将进一步促进两国农业合作的升级。

        三、吉林省对俄农业开发合作的主要企业

        2016年,吉林省商务厅工作人员表示,吉林省在俄农业开发企业共有26家,中方投资金额2.65亿美元,在俄境内租赁土地10余万公顷,作物主要以玉米、大豆、大麦、水稻为主,年产量484万吨左右。吉林省对俄农业投资合作已初具规模,企业生产的粮食除当地销售外,部分回运返销。目前,主要有以下几家企业在俄远东地区开展农业开发合作项目。

        吉林省海外农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海农”),成立于2011年。作为吉林省政府重点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外致力于国际合作,对内积极推进吉林省的农业产业化进程,逐步确立了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培植业为核心的三大主业及进出口贸易、农业科技研发和综合开发等业务。

        吉林省泰源农牧产业园,成立于2010年。自成立以来,吉林泰源公司始终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为经营理念,积极支持国家政策,努力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响应吉林省“走出去”政策的号召,率先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签订“落户”协议,投资8800万美元建立什克托沃农牧业园区项目,为中资企业进驻俄罗斯发展搭建了服务贸易平台。

        延边卫峰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在俄罗斯租赁土地5000公顷,其中复垦土地400多公顷,种植大豆150公顷,开始在境外发展专业农场。

        四、吉林省民营企业对俄农业开发合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不稳定的俄对外政策
        早期中国企业、个人在俄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有时由于俄罗斯农业政策的不稳定,使我国在俄投资企业蒙受巨大损失。同时,由于俄罗斯劳动签证政策不容易办理,在俄务工人员受签证影响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俄民众的反应
        一方面,俄罗斯民众担心中国企业在俄种植会影响民众自身的农业收入;另一方面,俄罗斯民众担心中国企业在种植中使用违规化肥、农药等,导致俄罗斯土地环境的破坏,从而反对中方农业开发。
        (三)中方企业对俄农业法律的忽视而导致的违反俄罗斯法律问题
        目前我国到俄罗斯进行农业合作的企业参差不齐,有一些中小企业为了获得更大利益,在俄罗斯土地种植时使用违反俄罗斯法律的农药,触犯了俄罗斯法律。2018年,俄罗斯媒体报道,滨海边疆区的中国农业公司因违反环境法规面临高额罚款,罚款可能超过300万卢布(约合45万美元)。

        五、深化吉林省民营企业对俄农业合作的对策分析

        (一)拓展双方合作模式
        2018年12月,俄罗斯驻华大使安德烈·杰尼索夫表示,土地租赁是一种过时的合作方式,俄罗斯和中国应该讨论建设大型现代农业企业的问题[2]。这种提法实际表明俄方已不满足单一出租土地这种合作模式,因为这样俄方参与农业合作的能力有限。我们要时刻关注俄方动态,在农业合作过程中、在保证现有模式不被破坏的情况下找寻更多的合作模式,以期达到更好的合作效果,使双方合作有长期的市场前景,从而实现双赢。

        (二)强化产业链思维
    吉林省民营企业在俄农业开发不限于最初的农业种植、畜牧业养殖,农业开发合作的领域将会不断扩展,这就需要产业链合作的升级,比如农业科研、农业机械、冷链物流等。加强政府指导,强化民营企业的产业链思维,形成较为优化的产业链形式,将大幅度提高投资和贸易合作水平。

        (三)增强企业法律意识
        当前,吉林省越来越多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参与对俄农业合作,但是这些经营主体对俄罗斯的法律法规没有深入的理解,并且吉林省尚未有專业的律师事务所能够为这些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因此要不断增强吉林省民营企业法律意识,加强吉林省律师事务所同俄方律师同行的交流,为吉林省企业对俄合作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服务。

        (四)加强地区间文化交流
        由于中俄两国文化不同,在企业开展对俄农业合作的过程中,由于文化差异而导致的误解时有发生。吉林省应加强同俄罗斯远东地区的文化交流,不仅仅是企业应深入了解俄罗斯国情、文化,民间组织、高校、科研组织也应加强对俄远东地区的文化交流。

        参考文献:
        [1]海关总署:关于中俄进出口禽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EB/OL].[2019-05-05].http://www.sohu.com/a/311841713_ 120045408.
        [2]俄驻华大使:俄中两国应讨论建设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问题[EB/OL].(2018-12-26).http://sputniknews.cn/economics/2018 1226102721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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