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本站导航   关于我们   繁體中文

注册 | 登录

今日推荐 >>    

  1. 您的位置:中俄资讯网  >  中俄经贸要闻  >  正文

    字体大小:    

  • 全文:商务部关于中俄商品贸易统计数据
  • 2016-1-7 20:41:00    字数:1699    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    
  •     中俄资讯网注:中国商务部近日发布调研文章对中国与俄罗斯西北部地区及圣彼得堡市的商品贸易做出数据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至9月,中国保持俄罗斯西北联邦区和圣彼得堡市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关系,文章全文如下:

        一、西北联邦区对外贸易整体情况

        根据俄罗斯西北联邦区海关数据,2015年1—9月,西北联邦区进出口贸易总额为521.8亿美元,同比下降34%,其中出口278.2亿美元,同比下降29%,进口243.6亿美元,同比下降38%。与独联体国家的贸易总额11.8亿美元,占外贸总额的2%,较2014年同期下降39%,与独联体之外国家的贸易额510亿美元,占其外贸总额的98%,较2014年同期下降33%。西北区与接壤国家贸易额52.7亿美元,芬兰占比最大,达35.7%。

        进口产品贸易结构无明显变化,占第一位的仍是机械类产品,占比47.6%,进口量减少38%,进口额下降39%,平均价格下降2%。第二位的进口商品是食品,占比21.7%,进口量减少21%,进口额下降37%,平均价格下降20%。第三位是化工产品,占比11.9%,进口额下降29%,进口量减少17%,平均价格下降14%。

        荷兰为西北区最大出口目的地国,1—9月对荷兰出口61.6亿美元,占西北区总出口额的22.1%,德国和英国分别列第二和第三位,分别占12.5%和5.3%,中国上升到第四位,占比4.9%。出口产品贸易机构无明显变化,出口矿物类产品总计3631万吨,价值140亿美元,占比52.5%,仍位列第一,其中以出口燃料—能源商品为主。金属及金属制品占比11.5%,列第二位。机器、设备及交通工具占比,9.9%,位列第三。

        西北联邦区1—9月对外贸易总额中,圣彼得堡市贸易额243亿美元,占比46.5%,居第一位;列宁格勒州贸易额98.6亿美元,占比19%,居第二位;加里宁格勒州贸易额83.9亿美元,占比16.1%,居第三位。普斯科夫州对外贸易额4亿美元,占比0.8%,位列最末。

        二、圣彼得堡市外贸情况

        圣市2015年1—9月贸易额243亿美元,较2014年同期下降37.7%,其中出口100亿,同比下降32.6%,进口143亿,同比下降36.2%,贸易逆差43亿美元。前10大贸易伙伴国中,芬兰降幅最大,较2014年同期下降达54.3%。圣市出口商品占第一位的是矿物类产品,出口额62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61.9%。主要进口商品为机械、设备和交通工具,进口额69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48.2%,其次是食品和化工产品,分别占比19.3%和13%。

        三、与中国贸易情况

        1—9月,中国以67亿美元,保持西北联邦区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同比下降19.7%,但占其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自2014年的9.7%上升到12.8%。其中俄自中国进口53.5亿美元,占西北联邦区总进口额的22%,位居第一,进口产品主要为机械设备、地面运输工具、服装、鞋和玩具、塑料、黑色金属制品等。俄对华出口13.6亿美元,占其出口总额的4.9%,较前提高了0.6个百分点,主要产品为燃料、矿物类产品、化肥、木材。

        1—9月,中国与圣市贸易额37亿美元,较2014年同期下降29%,占其外贸总额的比重自2014年的14%上升到15.3%,仍保持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其中,我对俄出口31.2亿美元,进口5.9亿美元,出口商品主要为机械设备和交通工具、服装、鞋和玩具、塑料、黑色金属制品等。

    驻圣彼得堡总领馆经商室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  点击浏览今日全部新闻 >>

  • >> 点击进入新闻中心 体验更多精彩 >>
  1. —— 浏 览 今 日 更 多 新 闻 ————

版权与免责声明:欢迎转载中俄资讯网内容,本站内容都是在投入巨大采编成本,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后形成的智力成果,其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俄资讯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欲转载的,请注明出处: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2、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采编自其它媒体或经推荐后使用,本网转载或采编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3、本站充分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谢谢支持配合!
Copyright·2009–2021 (中俄资讯网 www.chinaru.info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9042334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beian.miit.gov.cn 俄联邦注册号:C/R—82191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