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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贸实务:商品出口价格核算方法的再研究 (全文)
  • 2011-11-15 6:07:08    字数:4877    中俄资讯网www.chinaru.info    对外经贸实务
  •   二、问题的提出

      (一)出口价格中的变量多而杂

      正如胡俊文所指出的那样,商品收购价格、出口退税率、汇率、仓储费、国内运费、港区港杂费、认证费、商检费、业务费用、银行利息等都是影响出口价格的主要因素。那么,一旦出现隐含在一笔出口业务中的其他费用呢?轻者利润减少,重者出现亏损。如果全部罗列费用因素,并将其一一列入出口价格中,或许理论上是可行,但在实际业务中是难以操作的,因为其中某些费用不仅难以预料且缺乏明确数值。因此,笔者建议将其“打包”并入利润之中,如此一来,出口价格的变量缩减为四个:商品收购价格、利润、退税率和汇率。

      (二)传统的出口价格计算是一个“决算”而非“预算”

      从提高外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出发,传统的国际贸易实务教材,将外贸企业的“出口成本核算”与“出口盈亏额”作为考核业务员外贸业务能力、反映出口商品盈亏情况的重要指标,并列出某笔出口业务的出口换汇成本(换汇率):

      出口换汇成本=出口商品总成本(人民币元)/ FOB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

      出口盈亏额=(FOB出口外汇净收入×银行的外汇买入价)-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

      出口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人民币总成本)]×100%

      很明显,上述计算公式是针对外贸业务过程中事后对某一笔业务的考核,通过这种“决算”来判断该笔业务“盈”或“亏”。 这种业务考核指标,旨在引导从业者树立成本核算理念,改变当时吃“大锅饭”局面,无疑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在实际的国际贸易实务操作中,出口报价是一种事先的行为,是“预算”而不是“决算”。

      三、推荐一种便捷的计算方法

      在人民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情况下,外贸业务员如何根据赢利目标、人民币汇率、出口退税率和费用等变量来换算出口价格呢?笔者根据十余年从业经验,将影响价格中某些费用变量归入预期利润(率)之中,快速准确核算出口价格,弥补传统国际贸易实务教材的不足。

      按现行国家税务局规定,大部分商品增值税率为17%,就外贸流通企业而言,一旦知道该商品出口退税率、汇率和收购商品价格基础上,可以将该商品的本币价格折算成外币价格。

      (一)寻找出本币与外币的折算点

      这是外贸从业者的出口报价“基点”,即“出口盈亏点”。基于此“基点”,再结合本公司的盈利目标,迅速核定商品的出口价格。其中,寻找“折算率”的基本出发点是:

      出口商品销售收入=商品的购入总成本(含税)

      (1)式中的“出口商品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二部分:出口退税收入和国外货款结汇收入。出口退税收入的计算方法为:

      出口退税收入=[商品的购入成本(含税)/(1+增值税率×该商品出口退税率 (2)

      国外货款结汇收入的计算方法为:

      国外货款结汇收入=外汇收入总额×商业银行现汇买入价(3)

      外汇收入总额=商品的购入成本(含税)/ 换汇折算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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